108學年第2學期學生因應防疫措施請假說明
開學後若有學生因防疫中心公告「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」規範(如下圖)之防疫措施無法到校上課,或進入校園時經體溫量測超過38度被要求就醫檢驗確定病因期間,可至學生資訊系統依請假程序檢附相關證明辦理「防疫假」,經核准後將不列入缺課扣考節數計算。